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已经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经过面试、考察和体检,现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另有部分招录机关由于机构调整,新增加了一些编制,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参加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2、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3、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5、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从即日起,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资格条件等。 (二)网上递交调剂申请, (三)调剂职位的资格审查, 三、查询调剂结果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 四、有关事项 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中,报考涉密职位、非网上报名的考生,如果符合调剂条件,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考生请与拟参加调剂的部门联系,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备注:关于调剂条件第一条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解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中,考试类别分为两类,分别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和“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它们的考试内容不同。调剂只能在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比如,报考中央机关职位的考生,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则可以参加中央机关职位或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调剂,但不能参加市(地)级和县级职位的调剂。 |